关于申报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0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关于申报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的通知

各班学习委员、各位同学:

根据《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山大威校教字[2014]23号)文件规定,认真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、认定工作,统计时间为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,各班学习委员将本班同学填写的《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学分统计表》(附件2)和有关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、发表的论文、成果鉴定书、专利证书)原件、复印件一份于10月10日前报送12:00前报送院办公室,并发送本班《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统计表》电子版(QQ、微信离线均可),学院将进行材料审查和认定工作。对于延迟报送的材料将不再接收。

说明:

1、各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有关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、发表的论文、成果鉴定书、专利证书)的原件。

2、多人完成的项目(挑战杯、数学建模、电子设计竞赛、国创实验项目等)要根据贡献多少分配学分,项目组成员需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分配的学分;学生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,第一专利权人方有资格申请创新学分。

3、发表的论文复印内容应包括刊物封皮、目录、内容。

4、国家级竞赛、省部级竞赛详见附件3。

咨询电话:5688313 联系人:孙老师

2018年10月8日

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

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

山东大学(威海)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

山东大学(威海)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

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    责任编辑:孙琦         作者: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