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第三届教职工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
我院第三届教职工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20年1月初召开,现向全院教职工征集提案,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,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提案水平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人须是本院教职工。提案需由1名教职工提出,至少有3名以上(含3名)附议才能成立,并需亲自签名。
二、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,需统一用提案表(见附件)填写,按一事一案提出。提案内容应该包括案名、案由及建议和措施三部分,建议和措施要具体,书写清楚,一式一份。
三、提案内容
教职工可以对涉及学院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工作提出具体建议,也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;
不属于本院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的问题不予立案。
四、请各位老师于12月31日前将提案交至院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