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应届毕业生教师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10-13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


应届毕业生教师预公告



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,精准引进符合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,结合区域实际,成都高新区现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100名教师。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,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。现将相关事宜预公告如下。


一、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


(一)招聘对象:


1.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1年、2022年部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。


2.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以下高校2021年、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(2017年以后统招统考的非全日制同等对待),其中在国(境)外高校取得的学历、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。


20179月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》所列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、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(北京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)、部分重点师范院校(南京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)及泰晤士报2021年《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》排名前100的大学。


3.应聘人员须在2022731日前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普通话证书、教师资格证(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)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。如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取得相关证书,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确定。


(二)报考条件:
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;


2. 公费师范生具有本科学历,其余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取得相应学位;


3.具有教师资格证;


4.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,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;


5.199491日及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891日及以后出生;


6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
7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
8.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
(三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
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;


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;


3.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;


4.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为的人员;


5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;

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

二、招聘岗位、名额及专业要求


招聘岗位详见附件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如有意向者可于20211012日上午9001015日下午1700内登https://campus.chinahr.com/xiaozhao/cdgx/index.html投递简历,也可在上述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。后续事宜将陆续通知。




咨询电话:028-86057845(政策咨询)、028-80744132(线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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